本报讯日前,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尽快制定《北京市防震减灾条例》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这份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王嘉彦宣读的报告称,虽然3年前北京市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但北京作为首都,防震减震工作有其特殊要求,主要是对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和易产生灾害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历史文化古迹的特殊保护、实行地震应急的属地管理原则、城市规划的防震减灾要求,以及驻京外国使领馆、国际机构的应急避险等作出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地区至今已有4000多栋高层建筑,其中1/3是以集办公、住宿、商贸、餐饮、娱乐等功能于一身的大型综合性公共建筑。大量人员分布在一个封闭的立体空间,避震措施尚不健全。